科特迪瓦实行工作许可制度。非科特迪瓦籍人员应先向科特迪瓦就业调研与促进所提交工作许可申请。
申请程序及提供资料:外籍应聘者应提交以下资料:本人求职申请一份;工作简历一份;居住证复印件一份;本人照片两张。
在开始工作前,受聘劳工应获得一份由科特迪瓦公职与就业部长签发的用工合同:不超过24个月为定期合同;超过24个月为不定期合同(长期居留)。用工合同签发费用是:定期合同:受聘劳工1个月的工资(基本工资 + 超额工资);不定期合同:受聘劳工1.5个月的工资。但此类用工合同不包括:计时、计件制劳工;委任制的受薪者(董事长兼总经理、总经理、副总经理)。
注:科特迪瓦就业调研与促进所。电话:20 21 50 53,20 22 80 32。